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3-11 12:36:06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阳洋 |          浏览量:5872

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11日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建成检察长所作的《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聚力中心化”攻坚和加快建设县域经济强县目标,坚持积极能动履职,在依法打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大局思维、民本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立足四大检察职能,落实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建设,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建强检察队伍,奋力推进衡东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衡东加快建设县域经济强县贡献检察力量。     


一审:阳   洋(试用)

二审:廖婷婷

三审:刘晓钰

责编: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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